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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民政局关于调整社会组织年检结论戳记办理方式的通告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民政部《“互联网+民政服务”行动计划》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市民政局决定对社会组织年检结论戳记办理方式进行调整,具体通告如下:

  从2020年1月1日起,取消在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上加盖年检结论戳记及出具年检结论通知书的工作环节。社会组织年检结论将及时在北京市民政局网站“办事大厅—便民查询—社会组织年检结论查询”栏目进行公布(http://mzj.beijing.gov.cn),各有关部门和社会组织依此公告办理相关业务。社会组织如有需要在法人登记证书加盖年检结论戳记和出具年检结论通知书的,登记管理机关仍提供此项服务。
 

  特此通告。
 

  附件:北京市民政局关于调整社会组织年检结论戳记办理方式的通告
 

 

北京市民政局

2019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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